律师分析:
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撤销。已经到达了的,符合撤销条件的也可以撤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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