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设备租赁)
工程名称:采育镇镇区定向安置房项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承租方):北京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北京长发建筑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项目工作秩序,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约束不安全状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五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及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特签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7、确保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
第二章 通用条款
一、 甲方的责任和权务
1、 程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乙方进入现场5日内必须签定本协
议,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
2、 依照国家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密切配合乙方,
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各种检查过程中,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乙方
的违章行为,甲方可视其情节轻重,依照该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责令整改、罚款、停工整顿、勒令退场等相应的处罚。 4、 为需要派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的出租单位的驻场工作人员提供住宿。 5、 为乙方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现场等条件,消除对机
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6、 要求乙方必须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生产(制造)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以及出租资质和设备相应拆装的资质,并出具该设备或施工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7、 配备负责指挥设备运转的专职指挥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作业。
二、 乙方的责任和权务
1、 从甲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管理。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
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对出租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
格证。
3、 产品交付甲方使用前对出租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进行检测,出具
检测合格证明,交于甲方。
4、 建立自检制度,定期对出租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进行自检并要有记
录。自检合格后向甲方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安全性能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说明,填写相应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把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提供给甲方。必须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有记录,做到无故障作业。
5、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安装,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拆装资质的
单位进行拆装,国家有明文规定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必须经安装单位或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6、 因乙方出租的设备自身的问题或乙方驻场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追加赔偿。
7、 对国家规定必须由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操作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派驻专
业的操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其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许可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 乙方驻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吸烟。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发
生打架、欧斗、流氓、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任何邪教组织,不得传播淫秽物品,不得妨碍公安部门的正常检查工作。若有违犯人员,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追加赔偿。
9、 种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工程项目经
理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 10、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
安全问题向甲方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1、 乙方要建立日检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必须有日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并按月上交到本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备案存档。
12、 乙方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的安全自检,对出租
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本工程项目经理部。
13、 乙方更换特种操作人员时,必须向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报告,并将更换
人员有效的特种作业许可证及其它有关证件交本工程项目经部,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的机械设备退场终止。
第四章 补充条款
1、塔吊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塔吊安装公司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
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2、塔吊安装人员进场必须服从总包管理 3、作业人员进场必须先教育,签好塔吊安装安全技术交底再施工。 4、作业人员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且在操作中应注意周围
施工人员安全。 5、塔吊司机必须遵守“十不吊”操作规程。 6、塔吊司机禁止违章作业,遇有五级大风、下雨、大雾、下雪禁止作业。 7、塔吊司机在下班后或未施工情况下,应拉闸断电,并且把塔臂与锚固点 锁好。 8、塔吊司机对信号工信号不清楚,可以停止作业。 9、塔吊司机禁止酒后作业,灯光不到位可以拒绝作业。
甲方(工程总包方):
法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工程分包方):
法人或委托人:
本条款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有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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