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溪镇小学校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学校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对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导向作用,是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师培养,提升师资队伍整体层次,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由此学校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评选工作,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和激励机制,杜绝拉关系,讲人情等不正之风。根据本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制订沿溪镇小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年限:
原则1学年(秋季学期9月1日--春季学期8月31日)。
二、评选范围:
在我校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工资和人事档案,身体健康者。
三、评选时间:
每年春同教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四、评选程序:
1、本人书面申请,提交真实材料。
2、由学校考评小组按办法当面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按上级标准上报表彰。
五、评选细则:
(一)工作常规:
1、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者,一票否决。
2、凡因乱收费、乱订资料、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歧视差生等被举报,受通报者,一票否决。
3、凡刁难家长或拒收插班生一次或一人者,一票否决。
4、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一票否决。
5、凡在县教育教学质量调研中,倒数后10名者,一票否决。
6、凡教学质量排列在沿溪镇同年级同科目倒数后第一名者,一票否决。
(二)工作业绩:55分
1、期末检测得分,其方法是:25×(该教师所任学科“四率综合值”+该班人数×2)÷
第一名(镇同年级同科目“四率综合值”+该班人数×2之和的分值最高者),精确到百分位。每期25分,总计最多50分。
2、在县教育教学质量调研中,个人获表彰者加4分,获集体一、二、三等奖每人分别加3、2、1分。最多计4分。
3、期末统考语数、教师加分:学生语、数成绩分别排列在全镇同年级同科目前5名,每人次加0.2分(以期计算,每期最多1分)。
(三)奖励加分:25分
1、承担校级研究课、优质课讲授任务或承担校级主题班会观摩课及参加校级经验交流会介绍经验者,每次项加1分。最多计3分。
2、凡参加各类教学活动,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镇、片区、县、市、国家级奖分别在对应等次奖项递加0.2分,同类奖项取最高分后其余按累计积分的30%记入总分。最多计5分。
3、学校集体被表彰或集体通报表彰加分:获得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3、2分,获片区、县、市、国家级奖分别在对应等次奖项递加0.2分,每项直接负责人为100%,直接参与的教师为50%。同类奖取最高奖项后其余按累计积分的30%记入总分。最多计7分。
4、学生个人参赛获奖,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获镇、片区、县、市、国家级奖分别在对应等次奖项递加0.2分,同类奖取最高奖项后其余按累计积分的30%记入总分。最多计4分。
5、学生人数奖:以2012年秋季开学人数为标准,凡多一人,加1分。加分不限。(凡45人以上班级根据要求可以分班)
6、公共财产保管奖:凡班级、学校财产在考核期内未维修过,加5分。(每年九月为学校维修期)
(四)民主测评:10分
1、全体教师民主测评:全体教师根据所有参评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即: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态度等各方面的表现,采用无记名测评给分。
2、各办公室民主测评:各项负责人根据所有参评人员平时完成交办任务的时间、质量以及对本办公室支持密度,采用无记名测评给分。
3、给分和计分办法:
①、分值在7至10之间。(精确到0.1分)
②、各项负责人同时给所有参评人员打分两次。
③、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出平均值计入总分。
(五)其他说明:
1、名次奖与等次奖相对应,凡指代不明者等同三等奖。
2、凡三年内获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者,不参加评选。若有镇表彰,除县表彰外,按年度考核分择优上报表彰。
3、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校中层干部以上者评选。
4、优秀班主任必须符合上级规定或在考核年限内承担班主任工作一学期或以上者,否则,名次递减。
5、佐证材料以落款时间为准,署名加对应者,班级、学生个人奖语、数、教师同等加分。凡在评选年限内,年度考核未加分的佐证材料,经考评领导小组和参评教师共同认定方能加分,否则,今后作废。
6、若分值相同,则参照学校出勤记录,择优上报表彰。
7、凡在上报表彰前未在学校上班者,不予上报。
六、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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