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
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1]99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保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7.04 【实施日期】2011.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2011〕99号)
各区(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办学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 》(财教〔2009〕442号)和《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 》(财教〔2010〕34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 1 / 4
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2010〕17号)要求,现就我市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民办学校,下同)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的专业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的专业范围是,涉农专业和其他艰苦行业、特殊行业、高危行业等不适宜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非涉农专业。非涉农类顶岗实习困难专业,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确定为(以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医药卫生类专业,资源与环境类中的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财经类中的会计专业,土木水利工程类中的古建筑营造与修缮、矿井技术专业,信息技术类中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文化艺术与体育类中的民间传统工艺专业、运动训练,社会公共事业类中的文秘专业及幼儿师范教育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1)。
二、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标准及补助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按照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学校因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减少的收入部分,通过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补助方式和负担比例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财教〔2010〕56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界定本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的专业范 2 / 4
围和学生,对虚报免学费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
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将适时对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免学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顶岗实习困难的专业数、学生数逐步减少,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中等职业学校要依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填写《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春季学期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情况表》(附件2),经办学主管部门、区县财政局同意后,于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分别报送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天津市技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由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准实施。
天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林、于乐; 联系电话:23357581 天津市技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桂平、蔺树亮; 联系电话:23235343
附件:1.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的专业范围
2.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情况表
市教委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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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人保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1
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的专业范围
一、涉农类: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
二、医药卫生类:护理、助产、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医学生物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口腔工艺技术、康复技术、药剂、中医、中医骨伤、中医护理、中药、中药制药、中医康复保健、藏医医疗、维医医疗、蒙医医疗与蒙药。
三、资源与环境类: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 四、财经类:会计专业。
五、土木水利工程类:古建筑营造与修缮、矿井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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