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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研究

来源:东饰资讯网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研究

作者 刘冰 20092613672

[摘 要] 教育公平是教育基本普及之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在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理论进行阐释的基础上,探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并对我国义务教育地区间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推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教育公平 薄弱学校 合并轮岗 均衡发展 一、引言

20世纪末到本世纪初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教育观念的不断更新,社会对于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人们对教育公平问题也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极大关注。与此相适应,一种新的教育理念——教育均衡发展的思想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当放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首要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成为关系国家战略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原因,不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即使在同一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也不均衡,校与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产生了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尽管全面实现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但在现有条件下,实现区域性教育公平并非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二、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 (一)教育均衡发展的涵义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教育均衡,实质上是指在教育公平思想和教育平等原则的支配下,教育机构、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平等待遇的教育理想和确保其实际操作的教育政策和法律制度。其最基本的要求是在教育机构和教育群体之间,平等地分配教育资源,达到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并最终落实在人们对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上。

一国或区域的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同一学校不同群体之间的教育发展是否均衡。具体而言,在教育资源分配方面,教育均衡发展要求政府提供的办学条件要基本平等,使不同区域之间、一定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群体之间教育内部诸要素间的均衡协调发展;在教育制度保障方面,教育均衡发展要求保障受教育权利平等的实现,使受教育者获得平等

的入学机会和学业成功机会;在就学进程方面,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的起点和结果方面拥有相对平等的入学和获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在就学过程中得到同等的对待和支持;在教育目标实现方面,关注每个受教育者潜能的最大程度的发展,并为之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及条件,使其能够获得尽可能的发展与成长。均衡发展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和历史的概念,它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变化。均衡发展不是限制发展,而是积极发展;不是平均发展,而是分类发展;不是统一发展,而是特色发展;不是短期发展,而是持续发展。均衡发展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含义和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国家法定的义务教育接受年限,国家有义务为适龄儿童提供均衡发展的受教育条件,并以法律手段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领域内部资源配置的均衡性,促使地域之间、学校之间、受教育群体之间获得成功与发展的机会均等,使义务教育均衡协调、稳步发展,使教育在公平、公正、均衡状态下促进受教育者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4。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来说,义务教育均衡主要是指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由此,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主要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教育发展规模等四个方面体现出来。 三、义务教育地区间均衡状况分析

尽管我国的教育事业近几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已获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义务教育在各地区间的不均衡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特别是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教育地区差距仍然存在。

(一)小学义务教育地区间均衡状况分析

附表1、2列出了全国各地小学的入学率、升学率、生均教育经费、生师比、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图书藏量等各项数据,下面对各个指标进行分析。

(1)教育普及程度指标分析:从各地区小学入学率的变化来看,我国小学入学率的地区差异随时间有明显的缩小。2000年全国净入学率为99.11%,各省入学率最低的西藏有85.8%,相差了13个百分点,说明了2000年各地小学入学率地区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而在2006的数据显示,全国净入学率已经达到99.3%,全国最低的西藏也

已经有90%以上,而且上海、北京、浙江等省份入学率已经将近100%,各地区极差从2000年的14.19%降低到2006年的9.99%,两极分化现象有所改善,并且,2006年的变异系数已经由2000年的2.76%降低到1.83%,入学率地区差异随时间逐渐缩小,各地小学教育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普及(数据见附表1、2)。

(2)办学条件指标分析:从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图书藏量这两项指标可以看到,生均校舍面积最高的北京与最低的贵州在2000年相差4.31平方米,到2006年最高的北京和最低的新疆相差6.3平方米,差距进一步扩大;而生均图书藏量2000年最低和最高相差28.62平方米,到2006年差距扩大到了41.5平方米,地区两极分化加剧。各地区生均校舍面积的变异系数2006年比2000年增长了0.3%,生均图书藏量2006年也比2000年增长了近3%,表明办学条件地区间差异扩大了(数据见附表1、2)。

(3)师资水平指标分析:生师比、专任教师合格率体现了师资水平的高低。2000年,贵州省每个小学教师负担近29个学生,而北京市每个教师只需负担13个左右的学生,差距十分明显;专任教师合格率上海2000年有96.67%达到最高,而最低的陕西只有78.13%,相差18.54个百分点,两极分化也很大,到2006年,北京的生师比只有9.82,贵州也降低到25.13,两极分化现象有所改善,但是差异系数比2000年增长了3%,教师资源的数量差异在地区间进一步扩大。而专任教师合格率北京已经将近100%,最低的甘肃也有97.07%,并且差异系数比2000年降低了3%,教师资源质量的地区间差异明显缩小(数据见附表1、2)。

(4)教育经费投入指标分析:从教育经费来看,2000年小学生均贵州省只有418.23元,是全国最低的,而上海有3715.22元,全国最高,并且两地相差3296.99元,上海是贵州的8.9倍,可以看出,全国各地教育经费投入两极分化十分明显;在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最高的还是上海,达到了9409.78元,比2000年增加了近6000元,而最低的河南只有948.57元,虽然比2000年的447.15元增加了不少,但仍不足千元,上海是河南的10倍,小学教育经费投入两极分化更明显,上海,北京,江浙带教育经费投入增加的速度明显大于西北地区,但是,从差异系数上看,2006年的差异系数降低了15%,表明地区间的差异已经缩小(数据见附表1、2)。

通过对比各指标的变异系数可以发现,不管是2000年还是2006

年,义务教育地区间差异最明显的还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图书藏量、教育经费、生师比这几个指标,入学率、专任教师合格率的地区间差距已经在慢慢缩小;从对比极差来看,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图书藏量、教育经费投入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入学率、生师比、专任教师合格率的两极分化程度略有减弱,但差距还是存在的,总的来说,小学各地区教育不均衡现象还是很明显的,并且有些指标两极分化更严重。 (二)、初中义务教育地区间均衡状况分析

附表3、4是对全国各地初中的入学率、生均教育经费、生师比、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图书藏量各项数据进行了统计,并求出了极差、标准差、变异系数,下面对各个指标进行分析。 (1)教育普及程度指标分析:2000年全国初中平均入学率有94.89%,极差高达44.89%,两极分化十分严重。但是,2006的数据显示,全国初中入学率已经达到100%,极差也降低到14.31%,变异系数也从2000年的8.9%降低到2.97%,这个提高十分明显,地区间差异明显缩小,我国初中义务教育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普及(数据见附表3、4)。

(2)办学条件指标分析:生均校舍面积最高的西藏与最低的黑龙江在2000年相差7平方米,到2006年最高的西藏和最低的黑龙江相差2平方米,两极分化现象已经没有这么明显,并且变异系数也比2000年降低了5%,说明这几年全国各地在校舍建造上投入了很多,缩小了地区差异;生均图书藏量2000年最低和最高相差21.81册,到2006年差距缩小到了17.89册,变异系数也由2000年的46.24%降低到33.69%,地区间不均衡状况有了改善(数据见附表3、4)。 (3)师资水平指标分析:2000年,安徽省每个初中教师负担近24个学生,而北京市每个教师只需负担14个左右的学生,两极分化十分明显,到2006年,北京的生师比只有9.62,安徽也降低到22.33,两极分化有所改善,但是变异系数比2000年增长了3%,地区间教师资源在数量上差距增大;2000年,专任教师合格率上海以96.67%位列最高,而最低的陕西只有78.13%,相差18.54个百分点,两极分化很明显,到2006年,北京的专任教师合格率已经将近100%,最低的陕西也有92.18%,两极分化现象明显改善,并且变异系数也降低了2.6%,教师资源的质量差异在地区间越来越小(数据见附表3、4)。 (4)教育经费投入指标分析:2000年初中生均教育经费投入贵州省有648.37元,是全国最低的,而上海有4413.52元,全国最高,

并且两地相差近4000元,上海是贵州的8倍,可以看出,全国各地初中教育经费投入地区间两极分化十分明显;在2006年,全国初中教育经费投入最高的还是上海,达到了10325.89元,比2000年增加了近6000元,而最低的贵州只有1190.65元,虽然比2000年的增加近500元,但上海是贵州的10倍,初中教育经费投入两极分化更明显了,上海,北京,江浙带教育经费投入增加的速度明显大于西北地区。变异系数2006年比2000年略有降低,但地区间差异还是很明显(数据见附表3、4)。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2000年还是2006年,全国各地初中各项教育指标中两极分化最大的是生师比、教育经费投入这几个指标,生均图书藏量、生均校舍面积、入学率,专任教师合格率的两极分化现象已经明显改善;从各项指标地区差异的变化情况来看,生师比、教育经费投入地区间差异越来越明显,生均图书藏量、入学率、专任教师合格率、生均校舍面积的地区差距已经缩小,但差距还是存在的,总的来说,初中各地区教育不均衡状况已经有所改善,但生师比、教育经费投入这两个指标地区间不均衡状况还是严重。 四、义务教育地区间不均衡的原因

通过对我国义务教育地区间均衡发展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义务教育地区差异主要体现在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投入上,而造成这个差异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经济的落后是导致义务教育不能均衡发展的根本因素。

其次,教育经费的短缺、投入不足,是我国义务教育不均衡的主要原因。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关键在于加大投入教育经费。教育经费的投入是消除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第三,通过发展教育扩大,受教育机会,缩小教育差距,是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均衡的基本途径。

最后,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的同时,也要注重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教育投入的不足。

五、 我国义务教育地区间均衡发展的解决方案 (一)、建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依据 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教育差别表面上体现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的差距上,而实质上是体现在学生发展水平的不同。从教育权利平等、

教育机会均等到受教育者成就机会的均等(即:每个人都有实现他自己的潜力和享有创造他自己未来的权利),这个演变的序列代表着“教育公平”的不同尺度,标志着“教育公平”的不同程度。 由于义务教育免试升学,为了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教育行政部门淡化了考试。结果,社会丧失公开的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准,而往往以学校的竞赛获奖率多少、小学考入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有几个、升重点高中的学生比例如何等等作为评价学校的标准。这样,学校起着“筛子”的作用,从小学开始,为挑选“杰出人才”而不断进行筛选,这就意味着只关注少数人,即使学生人数增加,也只会导致选才标准更严,不会改变培养少数人的事实。这样学生不能得到公平对待的状况与社会缺失统一的反映学生整体发展水平的评价机制不无关系。因此,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建立学生水平考核制度。

1.统一考核学生水平,能够帮助教育行政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教育质量均衡化。

2.统一考核学生水平,能够帮助校长提高办学质量,确保教育公平。确立统一的学生水平考核制度,可以对校长把握工作重心起一个导航作用。虽然,考核结果不能作为衡量学校工作的唯一标准,但它毕竟是反映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生发展的基本途径。

3.统一考核学生水平,能够切实发挥家庭对孩子实现成就机会均等的作用。学生的成绩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随意透露。但学校的总体情况应该向社会公开。家长将子女送入学校,他们有权知道学校教师是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实际效果如何,他们应该了解自己孩子的优势与不足,有针对性地培养孩子,这是家长的义务。了解学校存在的不足,家长可以有的放矢地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孩子提高。确保家长行使知情权,让家长了解孩子、了解学校,才能真正发挥家庭对孩子实现成就机会均等的作用。 (二)、实现区域性教育均衡的举措

1.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公平。地方政府应该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校建设的标准,作为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依据,确保每所学校都能按照标准拥有大致均衡的物质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政府首先应该积极帮助薄弱学校在硬件设施方面达标,同时,对原来办学条件很好的学校要避免“锦上添花”式的过量投入,以遏制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之间互相攀比、追求“豪华”的不良风气。 改

造薄弱学校,还可以采取“两校合并”的调整模式,而且以“一强一弱”合并为好,这对改造薄弱学校、缩小校与校之间的差距能起到比较明显的作用。

2.实行骨干教师定期校际轮岗、流动的制度,实现师资水平公平。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是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是薄弱学校,硬件建设达标了,就应下大力气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这需要上下结合、内外结合。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名师到薄弱学校任教。二是教师培训机构要帮助薄弱学校培训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教研机构应加强薄弱学校搞好校本培训等课题研究的指导,采取科学的方法逐步培养出科研型的骨干教师。

3.切实关注弱势群体,让他们都能够顺利地接受义务教育,实现教育权利公平。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仅指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同一区域内各个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而且也包括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这里主要讨论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义务教育阶段的弱势群体大致包含五种情况:一是外来民工子女;二是贫困家庭子女;三是单亲家庭子女和孤儿;四是残疾儿童少年;五是品德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使这些学生都能够顺利而愉快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比如:(1)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好民工子女学校,进一步挖掘公办学校的潜力,吸收更多的民工子女入学。(2)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助学机构。(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校教师对品德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倍加关心,引导他们逐步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等等。总之,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社区、学校、家庭形成合力,为弱势群体的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他们能与其他学生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幸福地生活、愉快地学习、健康地成长。 六、结束语

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必不可缺少的前提和条件。政府作为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向我国所有的适龄儿童提供基本均等的教育条件的责任。政府应适时调整教育政策,倡导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健全政策法规,有效地缩小义务教育在区域间、城乡间和校际间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应该看到,实现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我们要坚持教育公平的原则,克服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困难,促进其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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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2000年各地区小学阶段各指标

生均校舍面积专任教师学(平方历合格率(%) 米/每人) 96.86 98.19 98.46 99.59 98.89 95.92 98.11 98.34 97.83 97.22 96.97 95.63 99.08 96.7 93.9 98.97 98.03 95.82 97.98 98.97 95.45 98.5 94.83 96.49 89.28 90.94 78.29 94.81 93.05 95.81 96.08 99.48 21.3 4.11 4.24 4.57 7.19 4.98 3.75 4.62 4.5 4.34 3.66 3.79 5.78 4.22 5.32 3.75 5.67 4.28 4.65 3.96 5.55 6.26 5.37 5.96 4.22 5.23 4.65 2.88 4.95 5.64 3.85 3.35 5.67 3.64 3.01 4.31 1 21.99 地区 入学率(%) 生均教育经费(元) 生师比 生均图示藏量(册/每人) 全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极差 标准差 变异系数% 99.11 99.95 99.99 99.9 99.69 99.5 99.35 99.84 98.8 99.99 99.8 99.93 99.7 99.86 99.58 99.78 99.8 99.53 98.4 99.7 98.7 99.71 99.75 95.42 98.45 99.02 85.8 99.38 98.83 94.2 97.26 97.03 14.19 2.74 2.76 792.36 2894.93 1645.36 559.8 701.09 945.06 966.51 992.51 1079.36 3715.22 1044.43 1577.21 534.7 1008.48 595.77 783.41 447.15 561.6 683.63 1331.28 611.03 754.57 698.51 646.7 418.23 819 1254.53 466.19 554.73 877.1 755.77 1010.57 3296.99 715.58 90.31 22.21 12.81 15.36 24.69 19.05 15.59 18.53 16.07 14.66 17.74 24.86 22.06 23.53 20.11 18.95 18.98 24.62 24.28 21.67 25.54 26.98 20.58 23.2 24.21 28.61 22.42 23.81 26.38 25.28 18.22 18.95 18.87 15.8 4.08 18.4 10.34 32.23 11.75 11.65 10.32 9.16 12.81 11.34 9.08 22.06 12.55 13.42 9.97 12.96 8.44 8.74 12.01 10.32 12.31 12.85 8.41 7.65 8.09 7.4 3.61 7.97 3.9 10.73 6.72 8.01 9.23 6.79 28.62 5.14 49.75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教育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地方统计年鉴》、《地方年鉴》2000年相关数据计算

附表2 2006年各地区小学阶段各指标 地区 全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极差 标准差 变异系数% 小学入学率(%) 99.3 99.99 99.99 99.97 99.81 99.64 99.31 99.88 99.23 100 99.94 100 99.69 99.92 99.73 99.85 99.87 99.64 99.8 99.96 99.88 99.89 99.9 98.12 99.08 99.35 90.01 99.56 99.11 97.12 98.99 99.15 9.99 1.81939 1.83 生均教育经费(元) 生师比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8.85 99.94 99.57 99.82 99.37 98.43 99.04 99.45 98.91 99.67 99.75 99.89 99.79 99.15 98.27 99.41 99.18 98.23 99.05 99.47 98.26 99.2 98.95 98.46 94.89 96.62 94.83 98.23 98.67 99.05 99.87 5.11 1.29398 1.31 生均校舍生均图书面积(平方藏量(册/米/每人) 每人) 6.14 10.34 7.35 5.89 5.34 6.45 5.61 6.22 6.17 8.79 6.65 6.79 4.27 8.55 5.39 5.31 5.33 7.08 8.14 6.34 6.15 5.43 6.21 5.87 4.89 6.14 7.32 5.76 4.72 6.19 4.2 4.04 6.3 1.38672 22.28 14.94 47.89 17.98 23.31 13.21 14.42 15.88 18.56 14.05 29.75 17.24 18.05 10.06 17.85 9.12 13.04 14.11 14.16 18.07 15.97 10.65 11.1 9.05 8.62 6.38 9.54 9.66 16.17 8.82 9.53 11.56 9.48 41.51 7.84608 52.5 1633.51 19.17 5401.01 9.82 4139.48 12.94 1737.06 16.34 1506.87 14.23 2294.16 17.49 2221.21 20.72 2114.31 16.48 2781.09 16.32 9409.78 25.93 2473.95 14.92 2940.32 17.47 1264.00 11.57 1986.62 13.10 1163.82 21.78 1645.46 20.45 948.57 20.85 1232.04 18.69 1480.02 17.34 1580.18 20.28 1409.66 13.41 1602.62 22.24 1245.82 22.19 1139.06 23.52 1055.44 25.13 1500.77 20.37 2661.58 20.65 1523.27 17.61 1363.45 2113.94 18.56 1390.92 21.05 2068.84 15.57 8461.21 16.11 1635.18815 3.97211 75.21 21.63 22.03 97.07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教育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地方统计年鉴》、《地方年鉴》2006年相关数据计算

附表3 2000年各地区初中阶段各指标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87.09 92.95 83.93 88.95 85.95 84.03 90.26 93.66 85.79 96.67 88.93 92.33 88.59 94.74 84.79 86.64 87.42 82.3 86.55 87.79 83.03 89.35 85.55 84.46 83.58 89.04 82.32 78.13 82.43 85.59 91.6 89.16 18.54 4.11 4.72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每人) 5.54 8.06 5.39 4.41 5.39 4.69 4.76 3.86 3.1 8.6 6.34 7.22 4.76 5.93 5.22 4.79 4.71 7.87 6.92 6.86 6.71 4.85 6.44 6.1 4.05 6.78 10.67 4.34 4.21 6.21 4.46 4.13 7.57 1.62 29.29 生均图书藏量(册/每人) 12.71 34.92 14.74 16.02 13.52 11.56 11.4 12.27 7.3 27.44 16.18 16.21 12.16 12.71 10.38 9.55 14.21 13.2 15.47 17.86 10.24 8.51 8.2 8.58 5.63 11.05 6.59 12.42 8.97 8.23 8.52 7.02 29.29 5.88 46.24 地区 生均教育经费入学率(%) (元) 生师比 全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极差 标准差 变异系数% 94.89 98.99 96.13 98.72 93.12 96.1 93.9 94.47 95.9 99.41 97.2 99.89 97.54 97.27 94.88 98.34 95.42 94.01 97.04 96.15 92.6 88.76 93.61 93.51 78.72 85.84 55 91.92 90.98 88.7 88.84 92.01 44.89 8.44 8.9 1210.42 4308.68 2293.86 849.6 1042.67 1132.59 1526.4 1470.25 1004.39 4413.52 1813.6 2359.28 757.09 1366.23 815.91 1056.07 773.76 1107.91 1016.93 1889.53 857.95 1308.49 1077.65 954.84 648.37 1269.09 2969.67 769.89 840.9 1295.17 1062.75 1394.2 3765.15 951.83 78.64 18.99 14.22 14.79 19.61 15.79 16.61 15.39 16.14 17.95 15.46 18.19 18.46 23.58 20.13 19.32 19.9 21.42 18.19 17.88 21.02 23.08 19.53 18.57 18.65 19.87 18 12.6 19.4 18.43 14.27 15.72 15.62 10.98 2.74 14.4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教育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地方统计年鉴》、《地方年鉴》2000年相关数据计算

附表4 2006年各地区初中阶段各指标 生均教育经入学率(%) 费(元) 100 104.12 100.09 100 100.78 100 98.24 96.33 97.1 105.01 109.12 104.56 103.37 99.92 102.09 101.99 98.37 97.15 101.89 100.94 98.18 98.03 97.04 99.07 98.72 94.81 97.89 98.54 97.99 98.69 100 99.99 14.31 2.96814 2.97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6.56 99.99 97.32 98.12 95.36 95.04 97.12 99.31 98.43 99.95 98.32 99.21 96.11 98.17 95.33 97.01 95.7 94.31 95.88 98.68 96.34 97.44 98.56 94.56 92.19 95.23 95.03 92.18 93.22 95.59 97.15 96.33 7.81 2.08559 2.16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每人) 6.36 8.43 5.71 5.37 5.79 6.13 6.4 5.28 9.17 6.09 9.75 4.32 5.51 5.99 7.19 6.06 7.11 7.2 7.08 7.29 5.15 6.12 5.57 4.14 5.08 6.99 11.16 4.98 5.07 7.15 5.04 4.97 7.02 1.58284 24.87 生均图书藏量(册/每人) 14.5 26.77 16.03 22.78 14.29 13.63 14.17 14.23 12.09 26.88 15.76 23.16 15.03 14.37 11.34 16.08 16.57 15.28 16.97 18.95 11.47 9.7 9.24 10.35 8.99 13.02 9.05 13.89 9.65 9.67 11.24 9.95 17.89 4.89743 33.69 地区 生师比 全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极差 标准差 变异系数% 1896.56 17.15 7063.76 9.62 4289.78 12.66 1703.78 16.12 1686.86 15.78 2269.05 14.90 2769.06 14.50 2130.07 14.32 2452.29 14.62 10325.89 13.20 2281.5 16.75 3798.71 15.51 1205.36 22.33 1945.84 16.76 1320.6 15.82 2282.32 13.85 1195.42 19.00 1422.82 17.97 1821.84 13.54 2119.48 20.78 1497.68 19.69 1659.91 21.56 1500.15 18.78 1371.03 18.96 1190.65 20.26 1760.62 18.32 2949.28 19.49 1475.79 18.33 1549.88 19.51 2257.97 16.32 1838.84 18.51 2526.29 14.60 9135.24 12.71 1864.09498 2.92268 76.38 17.34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教育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地方统计年鉴》、《地方年鉴》2006年相关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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