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系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实施办法
根据渝民生(2008)第014号文件《关于部分学生申请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处理意见》的精神,结合工商管理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审批原则
按照学院文件的要求,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处理态度是:不鼓励,也不禁止,按照实际情况和维护学生利益的考虑出发,适当变通处理。
二、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的条件 1、
学生必须完成至少两年时间的在校理论学习,而且没有任何补
考记录。 2、
出具《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出具接收“实习并就业”的书面证
明(加盖就业单位对外行政章鲜章)。 3、
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署同意意见,学生和家长均按要求作出
承诺。 4、
承诺的内容包括注意校外人身财产安全;遵守法律法规;通过
自学方式完成剩余的课程;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按时回校参加考试且保证成绩合格;按时回校参加普通高校毕业文凭电子注册图像采集;按学院的毕业工作安排回校处理各项事务。 5、
按照学院规定交清所有学杂费用。
三、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手续办理程序
1、 学生在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持提前离校顶岗实习书面申请书
和家长书面意见(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亲笔意见)及单位同意接收“实习并就业”意见并加盖单位对外行政公章(鲜章)的就业协议书(或证明)向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对学生是否具备条件作出审核,同家长取得联系并获得家长的承诺后签署初步意见; 2、
学生持辅导员同意意见到系办公室领取《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
习审批表》和《学生提前离校定岗实习相关承诺书》; 3、
学生按照要求填写《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审批表》和《学生提前
离校定岗实习相关承诺书》,学生应当向系教学秘书索取前四学期的成绩单,以证明课业情况,并按《审批表》的程序和步骤要求,依次到辅导员、系主任、教务处和分管教学院长处获得批准; 4、
重庆民生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系 二○一○年四月
分管院长批准后,学生将审批表复印件一份交回系里存档。
附件一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审批表
姓名 班级 实习并就业单位 岗位 性别 学号 辅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系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院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系里存档 附件二
学生提前离校顶岗实习
承 诺 书
本人
,学号 ,系重庆民生职业
技术学院 系 级 班学生。本人因已经找到实习就业单位申请提前离校定岗实习,愿意为此行为负责,并作出以下承诺:
1、在提前顶岗实习期间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在校外的人身安全概由自己负责,与学校无关; 3、在实习期间通过自学完成第六学期的课程,并按时回校参加并通过考试,按学院工作安排处理毕业各项事务,若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毕业,概与学校无关; 4、本人的要求和行为均获得家长的同意;
5、离校实习之前按学院规定缴纳完所有学杂费用。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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