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保护方案及措施
本标段周边建筑物较多,我司将采取如下方法及措施对已有建筑物进行保护。 1、施工前,了解清楚施工管线的走向及与周围房屋的距离,搜集有关房屋的资料(包括基础类型、深度、房屋结构、地台的结构等),对较深基坑的开挖,应结合周围房屋、地质、地下水等情况对开挖时的防护做受力分析,应充分考虑到房屋的安全,形成方案。
2、测放出管沟槽开挖边线后,量测附近建筑物至开挖边线的最小距离,若小于规范规定,则及时报告业主、设计及监理单位,协商、调整管线走向或建筑物位置。
3、设置沉降观测点,在基坑开挖较深的地段和距离建筑物较近的地段,每5m左右和在建筑物重要特征点设置沉降观测点。在打钢板桩和基坑开挖期间,每2小时对施工附近的观测点观测一次,开挖后,每天进行观测,加强对周边建筑物的位移沉降观测,做好监测工作,分析是否出现下沉,对周围房屋是否会造成影响,并作好记录。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则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措施。
4、对需保护的周边建筑物,我司拟在建筑物的基础周围施打钢板桩,进行支护,并设立围栏,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建筑物基础沉降较大,可以在基础周围灌注地下混凝土,防止基础继续沉降。
5、施工时,派专人负责观察开挖周围的道路、房屋是否出现裂缝,如出现裂缝应立即停止施工,认真分析产生原因,并就此原因采取措施,如:减少地下水的流失,加强对基坑的支护等,对已稳定的裂缝,应用砂浆灌满,并在上面铺一层水泥砂浆,做一条排水道,防止地表水流入造成塌方。
6、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好基坑开挖的防护措施,同时留意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受力分析一致。考虑开挖后是否对房屋造成影响,如有影响,应重新作受力分析,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后再施工。
7、施工期间出现附近建筑物明显沉降或位移时,立即停止施工,用钢木结构支撑牢固及采取适当的措施后,才继续进行施工。
8、禁止振动机械在房屋周围近距离(1.5m)进行施工作业。
9、切实做好建构筑物的事前事中事后的保护工作措施,争取当地居民的支持理解配合: 在施工前,认真作好现有建构筑物调查记录,综合当地群众的建议,汇同设计业主部门意见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和严密的施工方案,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工作班组作详细的技术交底,确保每个工作人员熟悉了解情况,防患于未燃;
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计划和有关规范执行,采取有效详尽监测手段,一发生意外,马上暂停施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若因施工原因导致建构筑物各种损坏(损毁)我公司将保证在要求的工期内负责修复或作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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