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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津贴和补贴标准办法

来源:东饰资讯网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企业(公司)津贴和补贴标准办法

1.0工龄津贴:

1.1工龄津贴是在充分考虑职员为企业作出的累计贡献的基础上,按实际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对职员发放的一种津贴。工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为15元/年。

1.2凡从**置业及**会展酒店直接调入公司的职员,其工龄津贴按原入职年限计算。

2.0通讯补贴:

2.1为便于工作联系而给予职员的货币补贴。

2.2补贴标准:(见下表)

职务 高层管理职员 中层管理职员 管理处部长级职员 普通管理职员 技工

补贴标准 300 200 150 80 50

备注:以上技工含普工、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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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食宿补贴:

发放标准住宿为20元/人·月,餐费标准为一般人员120元/人·月、保安员360元/人·月,此费用只计入成本,不作现金发放。

4.0医疗津贴:发放标准为10元/人·月。

5.0职务津贴:

5.1部长级及以上职位出现空缺时,用人部门推荐或公司提名由低一职级的职员代理该职位工作并获批准的。职务津贴标准为代理客户主任及项目部长200元/月·人。

5.2代理班长,按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职务津贴。

5.3职员职务津贴从担任(代理)职务当月起开始享受,至职员担任(代理)职务终止时的下月停发。

6.0附则:

6.1职员如同时兼任二个及以上职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津贴和补贴。

6.2以上各项津贴和补贴每月随职员工资一起发放。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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