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砌体部分:
1. 施工单位应编制砌体及二次结构施工的专项施工方案。 2. 墙体的位置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墙体轴线偏差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3. 砌筑用砂浆强度及配合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其砂浆时间按规定要求送检。
4. 现场搅拌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和粒径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5. 现场搅拌砂浆用水泥必须送检,对现场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应复检。
6. 进场后的加气块28天的龄期必须确保,并对进场加气块按规定要求取样送检。
7. 考虑到加气块的吸水率可高达70%,所有进场的加气块应有防雨淋措施。
8. 砌筑前应对砌筑面进行有效清理。
9. 砌筑前,应报据砌筑高度和加气块的高度在留出斜砌高度后,再确定拉结筋的高度,施工中不能任意弯折拉结筋。 10. 用砌体施工的拉结筋作拉拢试验,待检查合格后,再进行砌体施工。
11. 墙体的平整度和垂直度必须满足验收规范要求。 12. 加气块填充墙灰缝的饱满度≥80%的要求,防止假缝透光
缝的产生。
13. 砌筑的水平缝:竖缝的宽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水平缝1.5cm,竖缝2cm)。过窄:加气块间的连接不牢固;过宽,墙面易产生裂缝。
14. 砌筑前,应对加气块湿隔夜水,砌筑时,视砌块含水量情况,确定是否再湿水。确保加气块含水量达到30%。 15. 墙面成形后,应向墙面湿水。
16. 植入框架柱的钢筋长度不可低于70mm,外露长度不可低于700mm。
17. 砌筑面应三次成形。第一次高度为1.5m左右。第二次高度为斜砌底部。14天后,将斜砌部位用砂浆挤紧。 18. 墙体的防水层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19. 墙体组砌时,一面墙的加气块应插入另一面墙体内,防止该部位同缝现象的产生。
20. 当砌筑到门窗洞口时,在洞口两侧的上、中、下、局部可使用其他的块体嵌砌和填塞,其他部位严禁混砌。 21. 若使用小砌块作门洞口嵌砌时,小砌块不能竖砌。 22. 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砌筑砂浆的试块,并适时送检。 23. 严禁在成形后的墙面开孔打洞。 24. 砌筑到构造部位时,必须留马牙槎。
二、二次构造部分:
1.墙体的构造柱(包括屋面女儿墙)和圈梁的设置必须满足
设计和施工验收要求。
2.构造柱的工程梁板的上、下植筋长度,搭接倍数必须满足
规范要求,并与钢筋笼绑扎好。
3.用于构造柱、圈梁钢筋的品级、规格、数量及箍筋的间距,
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圈梁植筋长度和外露长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并与圈梁钢
筋绑扎好。
5.构造柱配筋必须规范,外露长度应确保,并在墙体砌筑之
前配备好。
6.≥300mm的洞口按规范要求必须设置过梁。 7.电梯井圈梁标高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8.门窗洞口的过梁进入墙体长度不少于240.(特殊部位除外) 9.用于构造柱、圈梁的砼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10.构造柱、圈梁砼施工时,要加强振捣,以确保砼的强度。 11.构造柱顶部砼的施工质量要严加控制。确保该部位砼的形
状和强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