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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来源:东饰资讯网
期盼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范立仁 (江西工程学院江西新余338029) 摘要: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为实现“依法治国”“保障人权”战略目标迈出的重要步伐。 司法体制的改革就是要构建以宪法为核心的科学文明的法律司法体制体系,使社会文明全面运行在社会主义的法制轨道上。期盼司法 体制改革,正是基于为克服司法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带动政治文明和经济文明的社会发展目标。 关键词: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宪法尊严;确保司法独立 一、导论 十八大报告指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 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 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 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国司法体 制改革从十三大以来,在历次的报告中都突出党对法的领导地位, 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特别在十八大报告中清 晰凸显出“党与法”的关系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 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同时,使用了“确保”的关键助词, “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司法体制改革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法制文明是我们的期盼, 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效率度是我们法学界学者、法律人及每个公民 的义务和责任 。因此,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如下思考和建议: 二、思考与建议 1.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 活动 党的领导集中体现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之中,对法律生活领 域实现其政治领导。党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人民的意志写 进了宪法和法律,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就是服从和落 实党的领导。另外,各级法院组成人员都是执政党推荐给相关人 大选举或按宪法规定的程序推荐给人大常委会任命的,这就实现 了党对司法的组织领导。 建议:现行《宪法》第126条修改为“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 判权,只服从法律” 2.人民法院保障“法官独立审判制”和实行“案件审理表决 结果在裁判文书制作中的公开制” 法官在同级人民法院的依法监督下,只服从法律独立行使案 件的审判权。法官独立审判已经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和有些大 陆法系国家的法院的审判模式,社会效果比较好,我国完全可以 考虑借鉴。 同时,法官独立审判制要与案件审理表决制度改革和裁判文 书制作体例改革配套进行,也就是审理个案的,每个法官的审理 意见公开,并以合议庭多数意见为法院判决,在判决书全面反应 审判组织的法官各自的观点,包括不同意见或反对意见的法官的 观点。这样,每个法官对案件的审理,都处在人民法院、律师、 同行专家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之中。 建议:在诉讼法中增加“人民法院保障法官的独立审判权, 法官审判案件,只服从法律”。 3.建立严密的法官独立审判保障机制和严格的法官违法和 违反职业道德的惩戒制度。 4.在司法机关中,增设“人民公信廉政部”,负责侦查《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授权人民检察院侦查的刑事案件。这 样,“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司法职能就清晰了。 公信廉政部的人员可由检察院反贪局、纪检监察组成;直接接受 党的领导,在宪法和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法律职能活动。我认 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一段时期,对于 树立法律的公信力,廉政公职,控制社会道德失衡,具有极其重 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社会文明进步的意义。 建议:在《宪法》“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增加“人 民公信廉政部”的司法职能性质界定条款及《刑事诉讼法》修改。 5.劳动教养制度业已废除,视野法治的现实效应,需要对《治 安处罚法》的处罚内容和处罚期延长进行修订,来衡平社会治安 120时代报告2015.7 综合治理的新问题。 从过去劳教对象看:一是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犯罪,不 能惩罚;二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犯罪轻微,刑法难以惩罚。 刑法已经朝向轻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监禁化迈进, 实行社区矫正的方向迈进。“轻罪”与“犯罪轻微”是严格意义 上的罪与非罪的区别。“轻罪”的惩罚判处非管制刑,“犯罪轻微” 是非罪的概念范畴,而由过去的劳动教养行政处罚来实施。劳动 教养行政强制措施已经废除,社会上的不法行为而又形形色色、 错综复杂,且有上升的态势;启动《刑法》又有法律依据不足, 适应现行《治安处罚法》的行政处罚措施又感到达不到处罚和教 育的目的;保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是刑事法律发展的总趋势;严 重的违反行为必须要受到应有的制裁。因此,从社会文明、法制 文明的建设发展角度看,“劳教制度的废除”,就必须要从延长《治 安处罚法》处罚期和加大社区矫正的改革力度来弥补解决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的的法律适应不足的问题。 6.司法行政机构要建立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成为律师的“娘 家” 司法行政机构要建立以“兼职律师、优秀律师”组合的法律 援助律师队伍。兼职律师几乎学者研究型律师,是法律援助实务、 研究的重要法律人资源,司法行政机构应当充分挖掘利用这些资 源,彰显司法行政机构法律地位的活力。 7同法机制设置的改革思考 作为二审终审制的审判法律制度,一审法院就不存在级别管辖 的问题。如果级别管辖改革了,法院从审判角度就可以基层法院、 高级法院二级组成,服从法律,独立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就更能够 履行宪法所赋予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 作职能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也就被基层法院和高级法院所 替代。按此思考,基层法院可以跨县级行政区划设置,中级法院 取消,以基层法院、高级法院形成二审终审制及最高人民法院监 督审判的机制。这样也破解了人民法院行政化的职能弊病了。 8、司法机关的组织、人事、经费等改革探索 建议建立以省级为单位的司法机关的组织、人事、经费的统 筹制度。 三、改革的期盼 三中会议以来,我国从农业经济向商业经济跨越性发展,取 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同时,传统文明没有能力容纳和接受商业 文明,当商业文明一旦来临,传统文明对商业文明的负面缺乏免 疫力②,导致社会道德失衡。社会道德失衡的原因是政治、法制、 经济这三者的改革步伐不同步。法制文明建设又是政治文明、经 济文明建设的核心中介体,是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的桥梁和纽带, 能够克服商业文明不能克服的道德文明的问题。有了“扬善抑恶” 的法制,才能保障社会道德自律。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要跟职业道德相适应,司法体制的革新必 须符合社会道德,司法应当服从社会道德,决不能责罚道德和善 意的行为。一个没有道德的社会谈法制就没有实际意义了。司法 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道 德的均衡有序,期盼建立有权威有公信力的司法体制。 参考文献: 『1]卓泽渊.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问题『J].理论前沿,2006,(2). 『21郑永年.为什么一个道德国度面临道德解体危机[Z]冲华 论坛,2011.1O.04 作者简介:范立仁(1956一),男,江西临川人,教授,研 究方向:法律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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