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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维修的管理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设备的检修、维修管理。 3 职责
基建维修部设备管理员:执行相关内容,监督该文件的执行情况。 维修人员、使用部门设备安全员:执行该规程的相关内容。 4 内容
4.1 为确保生产设备和其它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保障正常生产,所有设备必须实行日常维修和计
划检修相结合。
4.2 使用部门设备安全员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在每年4月、10月底前提出年中、年终设备检修
计划,内容包括检修类别、时间、进度及材料、备件计划。
4.3 检修计划经各部门提出后交基建维修部,由基建维修部设备管理员到各车间了解情况并进
行确认,在每年5月、11月底编制年中、年终设备检修计划,经基建维修部及主管基建维修部领导审批后,由基建维修部组织实施。
4.4 主要设备要制定检修技术标准和检修规程,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备件等,由基建维修
部设备管理员组织维修人员、使用部门设备安全员实施。 4.5 调整计划:
4.5.1 增加或提前:设备状况不良或已临时出现故障;
4.5.2 改期:设备运转较少、负荷不满、维护保养较好、工作性能能适应生产需要,经验证设备
尚好;
4.5.3 改变检修类别:根据设备检查情况和生产需要,可以适当变更检修类别;
4.5.4 由于生产任务紧,无法安排检修时间时,经验证不影响设备性能的情况下,由工程部批准
调整计划。 4.6 检修类别:
4.6.1 大修: 分解整个设备,修理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磨损件,调整电气部分,清除缺陷,恢
复设备原有性能、精度及效率。
4.6.2 中修: 设备部分分解,修复或更换磨损件,对精度、性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部件进行针对性
修理,恢复设备精度、性能。
4.6.3 小修: 对日常检查发现的故障进行修复,拆卸部件,同时检查紧固机件,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7 设备计划性检修工作还包括定期性清洗、换油与试验等工作。
定期性清洗、换油与试验工作,由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配合完成。
设备清洗:对多垢多尘,经常接触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干磨设备和动力设备按规定时间进行
单独清洗。
油箱换油:凡有集中式和带油箱的润滑系统,都应按规定时间换油,最好与修理工作结合进
行。如不能时,则单独进行。
4.8 检修费用:大修费用在大修基金中开支,中、小修费用直接列入生产成本。 4.9 检修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0 设备大、中修由维修人员完成;设备小修由使用部门操作者和维修人员共同配合进行。 4.11 检修前要做到“三定”、“四交底”、“五落实”。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工程
任务交底、设计图纸交底、检修标准交底、施工及安全措施交底;组织落实、资金落实、检修方案落实、材料落实、检修技术资料及工具落实。不得仓促停机检修。
4.12 检修后的设备,由基建维修部组织设备使用部门有关人员,按检修技术标准,共同验收,
由相关人员填写《设备检修、维修记录》。
4.13 设备日常维修由各车间相关人员(安全员、操作员)填写《设备检修、维修记录》中故障
现象,交设备维修组负责人安排维修人员进行。 4.14 需外协加工、维修件,由机修车间主任确认。
4.15 日常维修及检修记录按月上交设备管理室设备管理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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