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類件 別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版頁次 次 A0 (2)- (7) 研发项目管理规范 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 管理辦法 舊 品﹕即已有過量產之產品 1.5 相關文件 1.5.1 開發計劃管理辦法 1.5.2 工程變更管理辦法 1.5.3 材料承認作業標準 1.5.4 技朮資料管理辦法 1.5.5 量產試作﹑承認作業辦法 1.5.5 生產計劃管理辦法 1.5.6 可靠性試驗作業標準管理辦法 2. 作業內容 2.1 作業流程圖(附表一) 2.2.2 樣品需求之提出 (1) 業務單位根據行業發展或客戶需求﹐開立「客戶訂單確認書(附表3)」作需求依據提出樣品需求﹐當樣品屬於現品(即量產品)時﹐可立即進入樣品製作及送樣﹐ 屬新品時﹐還須增加填寫產品提案/可行性分析表﹐具體如下﹕ a, 業務單位根據客戶或市場趨勢得知新產品的開發需求及公司應市場需求研發系列性舊品改良產品或新型產品在確立實際需求時﹐由提案人填立「產品提案/可行性分析表(附表4)」﹐經部門經理審核﹐業務最高主管核准後交由研發中心作可行性評估﹐業務單位同時需提供市場風險利基相對應的情況給研發中心單位評估參考。 b , 研發中心因技術提升﹐發現舊品有其可重新設計改良以提升產品可靠性或降低成本時﹐即進行新產品或舊產品改良的提案動作﹐由提案人填寫「產品提案/可行性分析表(附表4)」﹐經研發中心課長審查﹐研發中心經理審核後發予業務單位填立市場風險利基後經業務最高主管核准後回復給研發中心﹐研發中心再依業務回復結果於表單第五點作出結論報告及審核後送交廠最高主管核准以確立是否執行舊品改良或不立案駁回作結案存檔。 (2) 業務單位開立「客戶訂單確認書(附表3)」﹐並說明需求客戶﹑批號﹑品名﹑規格數量及需求日期﹐如有需求執行可靠性測試工程或其他說明也應一併說明注記﹐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傳各廠生產資材部資材單位為接收窗口。樣品訂單均由製作單位回復樣品交期及樣品品質記錄﹔樣品如屬新品﹑延伸產品﹑舊品改良由產品設計組產出相關產品資料﹐再提供製樣組製作樣品。
文類件 別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版頁次 次 A0 (3)- (7) 研发项目管理规范 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 管理辦法 2.2.3 可行性評估 (1) 研發中心接收到「產品提案/可行性分析表(附表4)」後主導審查﹐業務單位或其他提出單位協助提供資料﹐針對各單位提出之申請﹐研發中心考慮其內﹑外部資源與技術是否能達成﹐可行性分析表需經研發課長﹑經理審核並送 廠最高主管核准﹐核准不通過則將提案單退回提出單位。 (2) 經核准通過之「產品提案/可行性分析表(附表4)」﹐產品設計依其內容展開開發計劃書製作。 2.2.4 開發計劃 (1) 由研發中心主導相關單位協助,自產品需求的提出或申請至開發計劃書的 產出﹐其相關計劃書製作請參考<<開發計劃管理辦法>>執行。 (2) 由開發主導工程師擬定各單位相關配合權責與進度,設立目標與原則,填寫「工作單元預定進度管製表(附表5)」及「工作計劃成員規劃表(附表6) 」,經課長審核﹐經理核准後執行。 2.2.5 產品設計 (1) 設計需求 (A) 由研發中心主導,相關單位協助。 (B) 對於新產品之結構、性能、外觀、規格、包裝方式等之決定。 (C) 針對新產品設計時所產生之圖紙及請採購單需注明材料需滿足帛漢綠色產品作業管理規範,並對新原物料的投入進行協調及使用XRF進行ROHS&HF檢測以確認材料是否符合公司的綠色產品作業管理規範。 (D) 研發中心調閱以前相關產品資料,對欲修改之部份設計進行細查。 (E) 涉及機構、鐵芯、漆包線開發時,需通知供應商參與討論並提供建議與解決方案。 (F)在進行包裝材料設計時,需要調閱以前產品包裝資料,設計中採取能夠防止損傷、生銹、內部散亂的包裝方式。 (2) 設計審查與驗證 (A) 研發主導工程師召開設計階段之審查會議﹐並收取各方面意見收集改善意見並改善﹔ (B) 研發主導工程師填寫「產品設計階段審查清單 (附表7) 」﹐由研發、品保、 工程課長填寫驗証意見﹐部門經理確認驗証結果﹔ (C) 同時研發對產品設計失效模式(DFMEA)分析與壽命分析(MTBF)作評估。
文類件 別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版頁次 次 A0 (4)- (7) 研发项目管理规范 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 管理辦法 2.2.6 樣品製作 (1) 由研發中心主導,依其產品的設計進行樣品製作,相關單位協助。 (2) 對於新設計或舊品改良之樣品或物料需求,由研發中心提供相關需求條件請廠商 直接送樣或交採購單位進行索樣,依《材料承認作業標準》執行。 (3) 在樣品製作完成後﹐製程品質規劃完成物料明細表(BOM)﹑樣品承認書等資料的 產出,由研發主導工程師填寫「可靠性試驗委託單」《可靠性試驗作業標準管理 辦法》向品保需求可靠性驗證,具體如《可靠性試驗作業標準管理辦法》作業。 2.2.7 樣品審查 (1) 內部審查 依其產品設計之各項要求條件,進行樣品審查,並填寫「產品內部審查清單(附表8)」。先由研發工程師與品保工程師作基本資料和技術資料查核並確認OK還是NG﹐再交研發課長與品保工程部品保單位課長作審查及提出品保驗証意見﹐由研發經理確認研發審查結果﹐最終由品保工程部經理決定驗証結果。 (2) 外部審查 由研發中心提供樣品或樣品承認書(依產品屬性為主﹐DC/DC及LAN產品﹐除封面格式相同外﹐內容格式依客戶需求為主)透過業務單位送至客戶承認﹐由業務確認客戶承認結果﹐承認結果體現按﹕訂單方式下單作業﹑承認書簽核或客戶承認系統體現共三種其中之一即可。 2.2.8 產品承認 (1) 當內﹑外部審查結果完成﹐方認定產品承認。 (2) 產品承認完成後﹐即執行資料移轉各廠工程。 (3) 當內﹑外部審查結果NG時﹐返回2.2.5執行。 2.2.9 資料移轉 (1) 在產品設計完成後,須移轉給工程單位來執行下階段工作時,應填「產品設計重點提要單(附表9) ,經課長﹑經理審核後將相關產出文件移轉相關單位。」 (相關作業請參考<<技朮資料管理辦法>>) (2) 在新產品移轉後﹐工程執行產品量試製作﹐依據<<量產試作﹑承認作業辦法>>。 2.2.10 量試製作 (1) 由工程單位主導,生產單位負責,相關單位協助。 (2) 依其產品設計之各項要求條件,進行相關品質要求之製作。相關作業請參考<<量產試作﹑承認作業辦法>> 2.2.11量試承認
文類件 別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版頁次 次 A0 (5)- (7) 研发项目管理规范 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 管理辦法 (1) 由品保單位主導,生產單位負責,相關單位協助。 (2) 依其產品設計之各項要求條件,進行相關品質要求之確認與驗證。 (3) 工程單位對產品製程失效模式(PFMEA)進行分析。 2.2.12 設計變更 (1) 由研發主導工程師召開設計變更會議(參加人員包括研發/品保工程相關人員),執行內容由研發中心部門主管核准後生效。 (2) 若有經過外部審查確認﹐變更作業需通過<工程變更管理辦法>執行。 2.3 各設計階段說明 2.3.1 籌備與規劃階段(產品需求至開發計劃階段) 自產品需求的提出或申請至開發計劃 的產出為之。 (1) 活動定義 從可行性分析到開發計畫核准過程. (2) 目標與標準 建立客戶與本公司均可接受的基準。 (3) 輸入 客戶訂單確認書(附表3)﹑產品提案/可行性分析表(附表4) (4) 輸出 可行性分析報告、產品規格書、開發計劃書。 2.3.2 產品設計與發展階段 (1) 活動定義 以概要說明產品如何工作,將各項要求展開成模組單元或料件。 (2) 目標與標準 鑑定產品與滿足其要求的模組單元或料件的詳細規格。 2.3.4 樣品階段 (1) 活動定義 從產品設計到樣品製作完成,送客戶承認. (2) 目標與標準驗證產品設計的符合性。 (3) 輸入 產品規格書,圖面 (4) 輸出 試作資料,驗証記錄, 產品設計階段審查清單 2.3.5量試確認階段
文類件 別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版頁次 次 A0 (6)- (7) 研发项目管理规范 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 管理辦法 (1) 活動定義 量試確認至量產階段。 (2) 目標與標準驗證產品的可生產性。 (3) 輸入 試作資料, 量試試做報告追蹤表, 量試試作通知與總結報告. (4) 輸出 作業指導書、檢驗規範、QC工程表、工治具圖樣、材料承認書 、可靠性報告、量試報告、產品工時分析表 2.4 設計輸入 2.4.1 在各開發階段中,鑑定與審查設計輸入,所有的活動與特性評估應予以書面記載,此可包括分析的程序與跟目標比較結果評估,合約審查結果,以及必要時產品的規格、性能、法律規章、安全等﹐材料需符合公司的綠色產品作業規範等。 2.4.2 每一輸入要求須予以界定,使其達成能夠被驗證;不完整、模稜兩可或衝突的要求,須與負責製定要求者協商解決之。 2.5 設計輸出 2.5.1 於開發的各階段中,以能加以驗證的要求界定設計輸出。 2.5.2 設計輸出應包含以下: (1) 包含或引述允收標準,以進行下一階段。 (2) 符合適切的開發實務與慣例,不管其是否陳述在輸入資訊中。 (3) 包括放行前審查輸出檔。 2.5.3 設計過程應以清楚而廣泛方式,產出技術資訊給採購、製造、檢驗與維護等作業使用。 2.6 設計審查 2.6.1 在每一設計/開發階段結束時,原則上應舉行正式的設計審查。此審查須經研發、品保、工程查核包括涉及產品品質與製造過程領域。 2.6.2 設計審查應鑑定預期問題區域與不適當性,並提出矯正措施,以確保最終設計與支援資料符合客戶要求。 2.6.3 每一設計/開發階段所作之設計審查或評估,其範圍應視產品之應用、設計之複雜 性、創新之範圍、引進之技術、標準化的程度,以及與往昔已被證實之設計的類
文類件 別 文件名稱 文件編號 版頁次 次 A0 (7)- (7) 研发项目管理规范 生效日期:2020年1月1日 管理辦法 似性等決定之。 2.6.4 如設計簡單或與過去設計經驗雷同性高,基於成本與時間的考量可以省略某些階段的審查,但至少必須實施設計驗收一次,以確保使用者的需求與要求有被達成。 2.6.5 必須待設計審查通過後始進行下一階段之動作,若未完成審查而基於某些因素必須進行下一階段時,應將原因與風險記錄之。 2.7 開發完成結案 2.7.1新產品開發開案後﹐經過可行性的評估﹑開發計劃的製定﹑產品設計設計審查﹑樣品製作﹑內部的審查﹑客戶的承認﹐量試確認各流程都符合要求後﹐就可實施結案﹐結案時﹐需把設計輸出資料以作整體移轉需求單位﹐以便達到快速量產的目的﹔ 2.7.2 新產品開發階段可靠性檢驗項目與條件參考<<可靠性試驗作業標準管理辦法>>。 2.7.3 新產品開發開案後,從開案後到量試結案,整個過程以專案形式作進度的追蹤、檢討及移轉各單位。 2.8 設計變更 2.8.1產品在客戶承認及量產後﹐因製程﹑材料﹑結構﹑成本或品質等等的原因﹐需對 原設計進行變更的﹐由需求單位提出變更申請﹐相關變更的管製作業﹐按<<工程變更管理辦法>>執行﹔若涉及到舊型號停產轉新型號的﹐由業務提出停產通知給客戶確認。 3. 附則 3.1 附表 3. 1 .1變壓器開發流程圖(附表1) 3. 1.2 開發流程圖(附表2) 3. 1.3 客戶訂單確認書(附表3) 3. 1.4產品提案/可行性分析表(附表4) 3. 1.5工作單元預定進度管製表(附表5) 3. 1.6工作計劃成員規劃表(附表6) 3. 1.7產品設計階段審查清單 (附表7) 3. 1.8產品內部審查清單(附表8) 3.1.9產品設計重點提要單(附表9) 3.1.10 產品設計需求調查&可行性評估(附表10) 3.1.11 GP符合性調查表(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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