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饰资讯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有

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教育部 • 【公布日期】2003.02.27

• 【文 号】教师厅函[2003]1号 • 【施行日期】2003.02.27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有关工作

的通知

(教师厅函[20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师范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好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正确、准确地分析判断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总结教师教育改革的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思路、新举措,为推动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现将专题调研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以实地专题调研、文献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各地按照调研提纲要求,组织本地区范围内的调研;教育部组织若干调研组到部分地区进行重点调研。

二、调研提纲

1.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教师供求状况。 2.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 3.现有师范院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 4.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改革。

5.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中小学,特别是到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任教的保障机制。

6.市场经济条件下教师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机制。

7.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远程教育手段开展教师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8.促进教师教育发展的政策举措。 三、调研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各地教育厅(教委)主管教师教育的领导要亲自挂帅,协调有关方面,抽调得力人员,组织教师教育调研组,搞好本地区范围内的调研工作。

2.专题调研要全面、系统、深入。要充分注意不同地区(城市和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差别。

3.调研工作于3月底结束,请于3月底之前将调研报告报选我部师范教育司。调研报告要有观点、有分析、有材料;要提供相应的背景材料,包括数据分析等。

联系人: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综合办公室王源林刘鸿秀 联系电话:(010)66096771;传真:(010)66096556; 电子信箱:******************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