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文件
题 目 制 定 制定日期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计量器具状态标志管理规程 质量保障部 审 核 审核日期 颁发数量 共 3份 编 号 SMP-04-024-00 批 准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共2页 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质量保障部 1.目的:建立计量器具状态标志管理标准。 2.范围:公司所有计量器具。
3.责任:设备工程部对此规程的执行负责。 4.内容:
4.1 标志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本公司采用下列不干胶彩色标志: 4.1.1 《合格证》
4.1.1.1 用于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颜色为绿色,分A、B、C三类。其中C类可用于
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基本功能正常的计量器具。
4.1.1.2 使用时由检定人员填写设备编号、有效期、确认人员签名。
4.1.1.3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同时做好检定记录,做为出具《合格证》的依据。 4.1.2 《计量标准》
4.1.2.1 用于公司作为量值溯源的标准器具,颜色为红色。 4.1.2.2 使用时填写标准器号、下一次确认时间和使用保管人。 4.1.2.3 有由法定计量检定机购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4.1.3 《准用证》
4.1.3.1 用于按效验规范合格的计量器具,颜色为桔黄色。 4.1.3.2 使用时填写内容与《合格证》相同。 4.1.3.3 出具《准用证》时同时做好校验记录。 4.1.4 《限用证》
4.1.4.1 表明计量器具的部分功能或量限得到确认。颜色为深兰色。 4.1.4.2 使用时需填写设备编号、下一次确认时间和人员。
题目:计量器具状态标志管理规程 第 1 页 共 2 页 文件编码:SMP-04-024-00
4.1.4.3 检定记录或校验记录中应明确限用范围,并书面告知使用人员。 4.1.5 《停用》
4.1.5.1 用于暂不使用,不要拆卸或无固定存放地点的计量器具,颜色为兰色。 4.1.5.2 使用时由批准人填写设备编号、停用日期和签名。 4.1.6 《封存》
类似于《停用》标志,固定存放。 4.1.7 《禁用》
4.1.7.1 用于发现故障、超差、超周期的计量器具,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不得继续使
用。颜色为红色。
4.1.7.2 使用时填写设备编号、禁用开始日期及批准人签名。 4.1.7.3 该类计量器具须经修理、重新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8 《报废》
4.1.8.1 用于经批准报废的计量器具。除无法拆卸外,所有报废计量器具定点堆放。 4.1.8.2 使用时填写设备编号、报废日期和批准者签名。
4.2 计量器具的彩色由设备计量有关人员出具,并由设备计量负责管理
4.3 彩色标志能直观反映出设备目前所处状态,防止错用,因此标志本身不得破坏,
标志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标志破损的计量器具,作不合格计量器具。
题目:计量器具状态标志管理规程 第 2 页 共 2 页 文件编码:SMP-04-024-0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