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络与 信息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全面掌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坚持“贵在真实,重在整改”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由各企业行政正职负责,分管副职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的主要职责:
(一) 落实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安排的各项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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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制定集团公司组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专家实施检查与考核工作;
(三) 汇总、审阅系统各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计划和自查报告,审核风险控制措施和整改方案,督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四) 组织研究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对涉及集团公司层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 指导系统各企业全面、深入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标准、制度与实施细则。
第六条 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第七条 系统各企业工作职责:
(一) 根据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的安排,组织实施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二) 统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三) 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工作进行指导。
(四) 组织审查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制定的整改计划和自查报告。
(五) 监督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将未及时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列入监控重点,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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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到位。
(六) 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审查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方案。
(七) 对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标准的改进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基层企业应积极配合上级安排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本企业的自查工作和日常管理;组织本企业的有关人员对查评结果进行分析,制定并落实整改工作计划。
第九条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章 检查依据与内容
第十条 系统各企业应依据《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GB/T22080)和《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ISO 27001:2005)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现状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确定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内容应重点包括组织机构与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应用系统安全管理、桌面办公系统的使用和安全管理、运行环境管理、运行值班及技术维护管理、运行安全控制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 系统各企业根据检查目的和检查重点的不同,可以直接引用《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实施导则》(见附件一),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定制适合的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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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检查方式和周期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采取自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 自查是系统各企业基于本办法的要求,周期性开展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系统各企业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的计划,检查工作可以由本企业相关信息安全人员承担,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安全认证资质的机构或邀请专家承担。
(二) 抽查是指由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组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年度信息安全检查计划,检查工作可以由系统内相关信息安全人员承担,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安全认证资质的机构或邀请专家承担。
(三) 专项检查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或者系统各企业组织的、具有特定目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检查工作由检查组织单位委托具有相关安全认证资质的机构或邀请专家承担。
第十四条 检查周期。
(一) 系统各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工作。原则上可选在“两会”与国庆节前进行,检查重点为上次自查、抽查或者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发生变化的系统。
(二) 抽查工作是与阶段性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电工作相结合而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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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专项检查工作是根据国家、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或者针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原因而开展的。
第五章 检查内容和方法
第十五条 检查内容可分为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管理方面检查安全管理要求和流程的执行情况;技术方面检查各软硬件系统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配置要求以及其它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六条 检查方法应采取人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对系统进行基线检查、漏洞扫描、渗透测试、日志审查、人员访谈、现场观察、资料查阅等,确保检查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 检查流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 检查流程包括:制定计划、准备、实施、改进等四个阶段。
第十八条 计划阶段。检查前,组织者应制订具体的检查计划,确定本次检查范围、重点内容、检查方法、时间安排、人员安排、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等。
第十九条 准备阶段
(一) 细化检查内容。如:检查的系统范围,检查的重点项,各个系统中增、删、改等重点操作的指令与关键词等。
(二) 编写《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参见附件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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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应包含依据标准、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问题描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签字等内容。
(三) 培训。重点培训检查人员,说明检查内容和方法、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表格填写要求、问题处理方法等。
(四) 配置必要的技术装备,如漏洞扫描工具、WEB扫描工具等。
第二十条 实施阶段
(一) 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二) 检查人员、配合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三)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织者编写《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报告》(参见附件三),被检查企业负责人在报告书签字确认后,于3日内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改进阶段
(一) 被检查企业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在7日内制订《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计划及实施方案》,做到“项目、措施、责任、时间和资金”五落实;每月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
(二) 整改完成后,向上级信息主管部门提交《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参见附件四),并提请复核。
第二十二条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报告》、《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计划及实施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报告》等相关文档,经过审批后存档。
第二十三条 对于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被查企业要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逐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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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至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被检查企业应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改进,妥善保留有关检查结果和报告并存档。
第二十四条 各种形式的检查都应获得相应授权,不得违反集团公司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应遵循对业务影响最小化的原则,严格控制可能带来高风险的检查方法;对于在线业务系统的评估检查时间必须避开业务高峰时期。
第七章 评价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评价与考核管理办法》,对系统各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第二十六条 在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对该企业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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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实施导则 附件二、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
序检查检查 要点 检查 依据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 描述 检查人配合人员签字 员签字 号 类别 方式 记录 8
附件三、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报告
xx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报告
一、 本次检查概述 (一) 目的 (二) 时间 (三) 范围 (四) 依据 (五) 内容 (六) 方法
(七) 检查人员及配合人员 二、 检查对象情况概述 (一) 系统服务情况 (二) 组网情况 (三) 维护部门情况 (四) 安全防护现状等等 三、 结果分析
(一) 列举所有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划分 (二) 说明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责任人员或责任部门 四、 改进意见 五、 检查结论
六、 本检查报告分发范围
检查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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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安全检查表
(2) 其它辅助材料,如被检查人员提交的相关文件、数据,系统
扫描结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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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改进情况报告
XX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整改情况报告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改进措施要点 三、改进措施实施情况 四、遗留的问题及改进计划 五、总结
检查人员 签名:
附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计划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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