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地点
甲方愿意将位于本市世纪花园13F007号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盈亏自负,租用面积共40.9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乙方如有变动,可以任意转让该门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甲方可从转让费里提取20%。
3、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拒付给甲方从转让费里提取的20收益。本次转让费为 元。
4、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对甲方隐瞒或欺骗门面转让费,如有隐瞒或欺骗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甲方有权收回门面。
四、租金及付款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后租金为每月 元,每年租金递增10%,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如拒交租金一个季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必须交壹仟元门面租赁押金。
2、租金每季度交一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付房租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按半年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该门面不得经营饮食及污染、噪音大的项目。
六、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应如其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订新的租赁合同。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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