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我司派遣至x公司的中方雇员,其目前职位为,税前月薪为人民币x0元。经x公司批准于XX年4月29日至XX年5月10日请假并赴法国旅行,由员工本人承担在法国和申根区期间所有的费用。
特此证明
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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