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站党总支学习安排,我认真学习《》方面的知识,现对学习后的心得,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自觉学习,增强意识和法律观念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
第一,从地位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
第二,从内容看,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
第三,从效力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尊严、保证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党。上述规定同《中国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