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制
1、红十字标识共4只2只:3米×3米2只:1.5米×1.5米
2、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广告牌”二付(字体另定)
3、安装制作抗风架广告牌采用4cm×4cm镀锌角铁具体规格按设计图。
4、铜字四个规格1.5米高度,字体行楷,铜面板厚1mm,回边0.8mm厚,包括安装。
二、发光字面材料用小港“伸春牌”压克力,led采用国内著名品牌,光源充足,使用寿命长。
三、发光字72㎡包括安装制作,成品、价格为元,铜字9㎡价格为元,抗风架(广告牌)制作价格为元,总合计价为元。
四、发光字面板3年不退色,光源一年内不坏,铜字三年内不锈,不倒光,广告牌抗风力12级以上。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五、保质期内除人为损坏外,免费维修,保质期外终止维修,但按成本维修。
六、标识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与甲方无涉。
七、合同签订后先付定金元,材料进场后再付30%工期一半时再付30%,余款完工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期为20天,逾期一天扣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江苏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江苏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订地点:甲方办公室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建设工程的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广告牌制作合同工作日(晴天),开工日期定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合同价格
本工程总价(人民币,以下同):(大写)壹拾叁万贰仟伍佰零叁圆叁角整。(小写):13250
3.30元。
五、
六、付款约定
1、本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全部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确保所购原材料均系国标规格合格材,进场时提供采购清单和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手续资料,如因乙方原材料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2.对因乙方制作的广告牌内在质量缺陷所致的一切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开工,进度缓慢或停工,将处以伍仟元罚款,
4、如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九、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承包方(全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大海猫快餐店(广场店)的招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招牌制作、安装
1、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祥见附表一、表二)
2、安装地点:钦州市钦州湾广场旁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招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60%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工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5%8750.00元(大写: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3)留工程总价的5%1250.00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元)作为质保金,完工后三个月一次性结清。
第三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完成制作、安装,并通过验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办理招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招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招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内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五条:验收及维护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三个月以内如出现非人为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免费进行维修,三个月后将收取材料费,发光字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包修,一年后将收取材料费。
第六条、关于施工安全
1、乙方须自己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材料安全以及保证沿街商业楼的结构安全。
2、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对工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招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情况要求加甲方继续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附则
1、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院裁决。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