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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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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

法律分析

以下人员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可以提起。

拓展延伸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同时解决与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有关的民事争议的诉讼形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当事人:在民事纠纷中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

2.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无法亲自参加附带民事诉讼时,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人,也可以是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

3.有关组织:一些与当事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如律师协会、调解机构等,在当事人授权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国家机关和公共利益组织也可以作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

总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具有广泛性,既包括民事当事人,也包括法定代理人、有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以上人员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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