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最高人民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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