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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中借条手印必须同时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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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无需与出借人同时按手印,只需其中一人按下手印或签署即可。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同时,借条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出借人履行了出借义务的条件才能

法律分析

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并不需要和出借人同时按手印,只需借款人之一按下手印或签署即可。《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出借人履行了出借义务。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借款人并不需要和出借人同时按手印,只需借款人之一按下手印或签署即可。同时,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只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借条就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另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出借人未履行出借义务,则借款人可以不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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