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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形式转换可行性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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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形式转换可行性计划书

用工形式转换可行性计划书

根据贵公司现有的用工形式和实际情况分析,我们建议贵公司在清洁岗位的用工可转换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一、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合同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省去了签订合同时繁琐的流程,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

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四、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参保年龄女不超过40岁,男不超过50岁,如超过年龄需到当地劳动局递交相关手续,可补缴)。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劳动局规定不得单独为员工只缴纳失业保险。

五、总结

由此可见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时间、合同的终止及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的缴纳、报酬的

结算等方面占很大优势。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为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使企业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建议贵公司用工形式向非全日制用工转换。望贵领导斟酌。

公司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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