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应按以下原则分割:协商一致、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给予补偿、照顾无过错方。如协商不成,由判决。离婚过程中应尊重妇女权利,不能歧视女性。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且不能由一方单方面决定。
(二)男女平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不能歧视妇女或认为妇女挣得少就应分得少。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人民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如果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更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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