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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案件处理中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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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民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的审理期限都有明确的规定,人民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审结。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刑诉解释对于延期申请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有权决定的人民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人民向上级人民申请,上级人民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因特殊情况申请最高人民批准延长审理期限,最高人民经审查,予以批准的,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一至三个月。期限届满案件仍然不能审结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补充侦查情形与有中止情形的,不计入审理期限内。在审理过程中,人民在审理期限内不能够审结的,需要向相关部门提起延期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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