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会在新闻上听到有肺结核病人,因治疗不当而对生命带来威胁。那么,肺结核是什么?如何治疗?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肺部复杂慢性肉芽肿性传染病。排菌的肺结核患者是主要传染源。直接吸入带菌的飞沫微滴是最常见的传染途径。
由于强有力的化疗药物的发现,肺结核可以达到迅速控制和根治,但必须坚持联合、足量、规律、全程的原则,这是由结核菌的生物学特性和抗结核化疗药物的药理作用特点所决定的。
一般全身中毒性症状如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等,无须特殊治疗,随着抗结核化疗疗效的产生,可自行减轻消失。若毒性症状严重,可在有效的抗结核治疗同时给予激素,但1个月后即应逐步撤药。高热者亦可给予小剂量非类固醇类退热药。
一般有咯血的症状时,少量咯血可予维生素K、止血芳酸、凝血酶等促进血凝剂;大咯血者可同时给予垂体后叶素。药物止血无效可采取经纤支镜止血,有手术指征,且能耐受手术者可手术治疗。大咯血时还应预防窒息,应采取体位引流,取患侧卧位,头低脚高,张口叩背。有窒息产生则行气管插管或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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