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诉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需要下达准予撤诉裁定书。如果不符合规定,应当向原告口头答复不准予撤诉,并将告知的内容计入笔录存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原告的律师不出庭是什么原因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代理律师不出席庭审的,可视为原告不出庭,原告不出庭的可以视为撤诉。
可以避免原告在法庭上说出不利于己方的话,给律师提供争取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但是并非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只由代理人出席庭审。比如说离婚案。因为鉴于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一般案件不同的特点,那么反映在诉讼程序上也自然有特别规定。如果无故缺席这种庭审是很不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原告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原告一方不到场的处理办法:
1、起诉离婚的一方不到场,向原告发出传票传唤;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3、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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