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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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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一个的民事主体,所以股东的债权与债务,与公司的债权与债务是相互的,如果股东存在个人债务,则应由股东自己来偿还,不能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来清偿股东个人债务,但是股东的股权,作为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一项财产性权利,可以被强制执行用以还债的。

一、合同纠纷能执行股东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分开的。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公司和股东属于的民事主体资格,公司不对股东个人债务负责,股东也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尊重公司的法人资格,进而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就有权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在个案中不承认公司的法人资格,不承认股东在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就是法律上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

二、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吗

股东不可以要求公司返还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缴纳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转变为公司法人的财产已经不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不能要求有限公司返还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如想退出有限公司拿回自己的出资,在法律上只有依法转让股东在有限公司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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