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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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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
分摊后月租金<=15万元,免征;
分摊后月租金>15万元,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2017年11月修订)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2017年11月修订版)第一条分析,单位和个人均为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缴纳。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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