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并无明确规定,但不能超出合理范围。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依法需要核实保险事故的真实情况,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任何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必须遵循诚信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在核定保险金或者退还保险费的金额时,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索赔事实无关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但不能要求过多或与索赔事实无关的证明材料,同时要遵循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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