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登记,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即,将对方起诉到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案件的管辖地可以是原告住所地;如果对方下落不明已经达到宣告死亡的标准,也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申请宣告死亡,继而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
一、夫妻离婚没有共同财产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诉讼离婚为例,夫妻一方当事人要求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失踪者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是如何的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年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管辖。
三、老婆失踪了20年怎么办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会判准予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不准离婚。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程序
1、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2、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
3、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管辖。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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