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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处理家暴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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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家暴报警后机关会及时出警,也到现场做伤情鉴定以及责任认定。一般都是以调解为主,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会按照法律程序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如果双方都动手,就对双方进行处罚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一、遇到家庭暴力女人该怎么办?

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1.求助: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报警:受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及时向机关报警,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3.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家暴离婚证据是什么?

1、遭受暴力侵害后,受害人应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

2、的出警记录。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机构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以及的出警记录等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3、告诫书可做庭审证据。反家暴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机构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机构将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家暴受害者向提交的离婚诉讼,机构出具的《告诫书》可成为审判家暴离婚案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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