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出租车驾驶员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务协议在出租公司注册登记后,填报《服务监督卡申领登记表》,由出租车公司盖章,出租公司统一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市运输管理局递交申请登记表。通过驾驶员岗前培训管理系统对申办的驾驶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法律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第3种观点: 出租车驾李消团驶员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务协议在出租公司注册登记后,填报《服务监督卡申领登记表》,由出租车公司盖章,出租公司统一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复印件、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到市运输管理局递交申请登记表。通过驾驶员岗前培训管理系统对申办的驾驶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法律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哪橘门从桥段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新增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到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填写“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档案登记表”;由公司到出租汽车业务大厅办理。2、过户持原公司盖章的“服务证过户表”和监督卡(副卡)到现公司,参加当月例会并加盖例会章,由现公司到出租汽车业务大厅办理。3、年审服务监督卡每年要进行年审,服务监督卡登记有效期的最后一个月为年审时间,带服务监督卡(副卡)到公司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档案登记表,由公司代为办理,如过期不年审视为无效服务监督卡,补审需到培训中心参加违章培训后交公司办理。4、报停将服务监督卡(正副卡)交到所在公司,由公司到出租汽车业务大厅办理。5、补办登报声明作废;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公司,填写“服务监督卡补证传递表”;由公司到运管处办理。如补办副卡需到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学习后方可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机动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上海市为例:1、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审批部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2、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办理地址:中山南路1155号。联系电话:63083250。3、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00,周四下午不接待。4、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5、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申办对象资格法律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上岗服务时,须将本人服务监督卡按要求放在规定位置,接受乘客及稽查人员的监督检查,要做到人、车、证、卡相符。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罚。罚款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法律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新增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到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填写“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档案登记表”;由公司到出租汽车业务大厅办理。2、过户持原公司盖章的“服务证过户表”和监督卡(副卡)到现公司,参加当月例会并加盖例会章,由现公司到出租汽车业务大厅办理。3、年审服务监督卡每年要进行年审,服务监督卡登记有效期的最后一个月为年审时间,带服务监督卡(副卡)到公司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档案登记表,由公司代为办理,如过期不年审视为无效服务监督卡,补审需到培训中心参加违章培训后交公司办理。4、报停将服务监督卡(正副卡)交到所在公司,由公司到出租汽车业务大厅办理。5、补办登报声明作废;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公司,填写“服务监督卡补证传递表”;由公司到运管处办理。如补办副卡需到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学习后方可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机动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上海市为例:1、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审批部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2、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办理地址:中山南路1155号。联系电话:63083250。3、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00,周四下午不接待。4、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5、出租车准营证和服务卡申办对象资格法律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上岗服务时,须将本人服务监督卡按要求放在规定位置,接受乘客及稽查人员的监督检查,要做到人、车、证、卡相符。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罚。罚款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法律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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