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乡镇、事处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复核期内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低保金额度。
拓展信息:
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成员应当及时向乡镇(事处)报告。
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原则上可给予不低于一年的渐退期,确保不影响其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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