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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认证工作

东饰资讯网 2025-05-16
导读为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现就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教师认证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一、关于教师资格认证 认证对象 在浙江省各市、县(市、区)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中,从事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戏曲等各类文化艺术课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均需参加本次师资认证。 时间安排 1.认证申请时间: 5月15日至5月31日。由培训机构组织教师通过“浙里艺培”微信小程序进行资格认证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常规认证审核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规范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现就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教师认证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一、关于教师资格认证

认证对象

在浙江省各市、县(市、区)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中,从事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戏曲等各类文化艺术课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均需参加本次师资认证。

时间安排

1.认证申请时间: 5月15日至5月31日。由培训机构组织教师通过“浙里艺培”微信小程序进行资格认证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常规认证审核时间: 6月1日至6月20日。由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建认证审核小组,依据《六大类教师准入认证范围》,按照《教师认证审核操作流程(管理员端)》,对本辖区内的人员进行线上审核、认证,审核结果通过平台实时反馈给申请人。

3.疑难问题审核时间: 6月21日至7月10日。对不符合《六大类教师准入认证范围》或证书无法清晰界定等情况,由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召集行业专家,组建审核工作组,进行专项审核、认证,结果通过平台实时反馈给申请人。

二、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持续抓好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重要性,确保力量不减、力度不降、标准不偏。要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发动,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培训机构及教师本人,确保本地区的申报认证工作有序推进。

2.各单位要主动指导各培训机构着眼规范运行、长远发展,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认证工作,督促任教老师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确保不漏一人、按时完成。

3.要指导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教师认证申报操作流程》进行填报,完成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在报名板块中,准确填写教师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方式、所在培训机构名称等。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专业技能证书扫描件等。所有上传文件需确保清晰可辨,文件格式符合平台规定。

5.六大类教师准入认证范围以外人员,可通过参加由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备案的文化艺术师资职业(专业)素养培训课程,取得结业证明后,再通过“浙里艺培”平台完成认证入库。此项工作根据实际需求,另行通知。

附件1:六大类教师准入认证范围

附件2:教师认证申报操作流程

一审 汪蓉 | 二审 郑琳 | 三审 罗超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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